一、申请范围
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博士、硕士研究生。其中超过规定学制年限、延期毕业的研究生,以及休学、保留入学资格、保留学籍的研究生不在申请范围之列。
二、申请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反校规校纪、受到纪律处分记录;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无学术不端行为;
4.专业课程学习无补考记录。
(二)其他条件
1.“学术之星”评选对象原则上为学术学位研究生,除满足基本条件外,至少应符合以下两项条件:
(1)学习成绩优异,原则上上一年度必修课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0%。
(2)学术能力强,科研成果突出。在本年度内(截至2019年10月31日),硕士生至少有1项C类及以上科研成果,成果认定按照《新葡萄官网教学科研项目、成果分类办法》执行。
(3)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“研究生学术月”等各类学术活动,表现突出。
三、评选规则
1.论文。本人为第一作者(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、本人为第二作者)、新葡萄官网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,按照《新葡萄官网教学科研项目、成果分类办法》分类计分,A类论文每篇计6分、B类论文每篇计4分、C类论文每篇计2分、D类论文每篇计1分( A、B、C可累计,D最多计2分)。
2.著作。以第一作者出版且达到10万字的学术著作,A类著作每部计6分、B类著作每部计4分、C类著作每部计2分(A、B、C可累计)。
3.应用成果。本人为第一申请人、以新葡萄官网名义申请的发明专利等应用类成果,A类成果每项计6分、B类成果每项计4分、C类成果每项计2分、D类成果每项计1分( A、B、C、D可累计)。
4.科研项目。在校期间主持省厅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并结项计4分, 参与人计2分;主持学校立项“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”等项目并结项,每项计2分,参与人计1分。获得立项且未结项项目主持人和参与人均减半计分。以上可累计计分。
成果奖励、竞赛获奖、荣誉表彰类
1.按照《新葡萄官网教学科研项目、成果分类办法》,各类研究及实践取得A、B、C、D类奖励分别计6、4、2、1分(可累计)。
2.在各级政府部门、相关学会(含分委员会)组织或我校举办的各类竞赛中,个人或团体获三等奖以上者可计算加分。获国家级、省厅级、校级奖励分别计6、4、2分(可累计)。学校各部门、各学院组织的各类竞赛(有部门或学院公章)获奖计0.2分(最高计2分)。奖励、竞赛获奖及荣誉表彰按证书或文件统计。